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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企业购入托盘,用来周转存货用的,怎么做分录?
生产企业购入托盘,用来周转存货用的,怎么做分录?
解答:
生产企业周转使用的托盘,使用期限一般都会超过一年时间。
因此,会计处理的时候,需要区分是否达到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的金额标准。
现在的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《企业会计制度》,都没有对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标准做出规定,只是限定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,因此,对于固定资产入账的金额标准是企业自行确定的。
如果单个托盘的价值达到了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金额标准,则按照固定资产入账,后续按规定分期折旧;如果单个托盘的价值未达到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金额标准,则购进时可以作为“低值易耗品”或“周转材料”等核算,后期领用时按照一次性摊销、分次摊销或五五摊销等方式进行摊销。
(一)达到固定资产入账金额标准的
1.购进时:
借:固定资产
贷:银行存款等
2.后期折旧:
借:制造费用/生产成本等
贷:累计折旧
3.报废或处置时,按照固定资产清理处理,会计分录略。
(二)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金额标准的
1.购进时:
借:低值易耗品/周转材料等
贷:银行存款等
2.后期领用:
(1)一次性摊销:
借:制造费用/生产成本等
贷:低值易耗品/周转材料等
(2)五五摊销:
借:制造费用/生产成本等
贷:低值易耗品/周转材料等
报废时:
借:制造费用/生产成本等
贷:低值易耗品-在用/周转材料-在用
(3)分次摊销:
领用时:
借:制造费用/生产成本等
贷:低值易耗品/周转材料等
使用期间分次摊销:
借:制造费用/生产成本等
贷:低值易耗品-在用/周转材料-在用